春雨直播 民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春雨直播 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和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
春雨直播 各社会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5年春雨直播 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工作(以下简称为“年检年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年报对象
2025年6月30日前在春雨直播 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依法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应依法履行年度工作报告义务。
二、年检年报方式和时间
(一)年检年报实行网上填报。各社会组织登录“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年检年报内容。
(二)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应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年检年报材料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经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年检初审结论后,于2026年5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年报材料。
(三)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将年检材料报主要行业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可视情况给予初审建议,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应于2026年5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材料。
(四)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应于2026年3月31日前按要求向我局报送经审计的2025年度专项信息报告。
三、年检年报内容
(一)年度工作报告。按照规定表格填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履行变更登记手续和章程核准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负责人等人员变动情况;机构设置以及变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二)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社会组织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需提交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其他慈善组织提交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
四、年检年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
打开“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浏览器网址为://gdsmz2.gdnpo.gov.cn),选择地区为“江门市”—“春雨直播 ”,输入登录账号和密码予以登录,登录成功后,再点击左侧菜单栏的“年检年报业务”入口,按系统要求和提示进行填写。
如忘记账号或密码,可填写《关于重置社会组织工作平台账号密码的申请》(附件1),经法人签名并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申请重置。
(二)上传附件
1.社会组织须下载打印承诺书页面,经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2.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需下载打印年检年报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出具初审意见并盖章后,将完整的年检年报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
3.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需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上传等。
(三)作出结论并公告
我局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完成年检后,将作出年检结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形成年检结果通报,在春雨直播 政务服务网站向社会公告。
(四)信息公开
1.通过“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系统报送的年检年报材料,将分批次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年检年报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
3.慈善组织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规定,应当及时在“慈善中国”网站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全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参检社会组织可按需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到我局加盖年检印鉴。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社会组织通过报送年度工作报告,主动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检年报工作,是按照法规政策规定应当履行的义务,且与行政执法直接挂钩,各社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时限和要求向我局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检年报工作。
(二)严格遵守报送期限。各社会组织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时限完成材料报送;经审核须退回修改的,应及时登录系统更正并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提交功能,不接受线下补报。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年报材料的,将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规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确保信息真实。年检材料将作为年检结论、监督管理、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各社会组织应当对年检年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负责,对于虚构或隐瞒情况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须下载打印承诺书页面,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同时,要指派专人负责年检工作。
(四)履行初审职责。各业务主管单位应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所属社会组织按时报送材料,并在收到材料后及时完成初审,结合日常管理情况,对所属社会组织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提出明确审核意见(如“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建议给予“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需注明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加强监管。我局和各业务主管单位及主要行业管理部门将按职责对于年检年报材料中发现问题的社会组织责令其整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年检年报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咨询电话
(一)社会团体、慈善组织:0750-8223923。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0750-8223962。
附件:1.关于重置社会组织工作平台账号密码的申请
2.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
3.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
春雨直播 民政局
2026年2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春雨直播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
相关附件: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